本報訊(記者吳鐸思)福建省將逐步在全省推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,五年一個周期,定期註冊不合格或逾期不註冊的人員,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。
  從今年第四季度開始,該省將先在部分市、縣(區)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試點,即對教師從教資格的定期核查。需要定期註冊的教師,既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小學、幼兒園、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在崗教師,也包括在教師進修學校、教育教學研究室、電化教育館、青少年宮等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,並聘任中小學(中職校)教師系列職稱的在編在崗人員。按照規定,如果一名教師在註冊有效期內未完成規定的培訓學時;或者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;或者一個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;或受黨政紀處分未解除,都必須暫緩註冊。
  (原標題:福建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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