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快報訊 青島黑幫老大聶磊於2013年9月領極刑。1年後,青島警方偵辦聶磊案負責人被檢方送上法庭,涉案原由包括“包庇、縱容”聶磊黑幫。今年11月4日,單果濰案一審第五次開庭。昨日凌晨,單果濰的辯護人王誓華在其認證的微博發表了一篇《萬言書》,王誓華稱《萬言書》是單果濰親筆所寫,其中寫道:“我莫須有地被迫害誣告成了聶磊黑社會的‘保護傘’。”
  2012年3月20日,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數罪並罰,判處黑幫老大聶磊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次年9月17日,聶磊在青島被執行死刑。在黑老大死刑判決下達後不滿2個月,案情發生了戲劇性的逆轉,曾經指揮打黑的公安局長被指控包庇、縱容他所打擊的黑社會。
  起訴書顯示,單果濰被訴三宗罪:受賄、貪污以及包庇、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。
  在今年的8月27日上午庭審現場,52歲的單果濰當庭指控,臨沭縣檢察院辦案人員對他進行了刑訊逼供。
  “辦案人員分為四個班運轉,採取車輪戰術,不讓我睡覺休息,把我銬在約束椅上,用打背銬等多種手段,變相體罰,目的是逼我承認保護傘問題。我一再聲明是被黑社會迫害,他們便折磨我,不讓我睡覺,聲稱這就是熬大鷹,並一再威脅態度不好就抓家人。”單果濰稱,為了能夠休息,他違心地編造了一些單位的問題。
  審訊沒有終結。單果濰稱,此後的一天中午,負責辦案的趙姓副科長指使4名協警將其押到沒有錄音錄像的小會議室,讓半蹲體罰。“我不從,他們便揪住我的頭髮,掐住我的脖子,大打出手。當時我一度要和他們拼命,他們才在李玉雲副局長的干預下住手。”
  單果濰稱,從2012年8月27日到9月6日,他再次被從看守所押至臨沭縣檢察院地下室。12名辦案人員分4組,開始了長達10天10夜的連續審訊,繼續不讓睡覺。“要求承認700萬元受賄,我告訴他們這是假的。”(《法制晚報》)  (原標題:青島“打黑局長”被控涉黑社會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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